資料來源 :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

http://www.coa.gov.tw/show_news.php?cat=show_news&serial=coa_diamond_20090118162744

飼料黃麴毒素檢驗單位

 

    

   

  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中心

712 台南縣新化鎮牧場112

06-5911211轉分機325

財團法人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

350苗栗縣竹南鎮頂埔里科東二路52

037-585934

037-585943

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

技術服務中心

900 屏東縣屏東市工業五路2

08-7230341分機228

備註:

1、飼料樣品需300公克以上(最好是新開封之飼料,已超過保存期限者將影響檢驗結果),寄送時內裝請先以塑膠袋封妥,避免樣品受到污染或受潮,影響檢驗結果。

2、樣品送驗時請將檢驗費用一併繳清,繳費辦法請逕洽各檢驗單位查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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